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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台北31日電)雙子星案,北檢二度聲押「太極雙星」幕後金主程宏道,法院昨天裁定收押禁見。程的委任律師今天表示,「一定提出抗告」。 台北地院裁定書指出,程宏道涉嫌違反公司、商業會計法、刑法第214條公務員登載不實和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為,期約及交付賄賂,法院認為程宏道涉犯罪嫌重大,昨天裁定予以羈押禁見。 程宏道的委任律師陳昭全今天指出,程宏道承認為「太極雙星」公司顧問、前台北市捷運局開發處長賈二慶出資,但是否構成違反公司法,仍有待認定。 另外,陳昭全說,「太極雙星」在增資時,實際負責人是何岳儒,並非他的當事人,縱使股款有涉及不法,也和程宏道沒關係。 陳昭全提到,就實務來說,很少被告因為涉犯違反公司法第9條第1項規定,公司應收股款,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而被羈押,他認為,這是中小企業主時常可能犯的錯誤,縱使有犯罪,情節也算輕微。 此外,陳昭全說,世益機電負責人彭建銘確實曾向程宏道提到代墊新台幣100萬元款項,但程宏道並不清楚錢究竟給了誰,且未曾就此事進一步和彭建銘討論還款事宜,他認為程並沒有想要行賄賴素如,否認有行賄的犯意。 陳昭全認為,程宏道在本案是因為牽扯到市議員賴素如的關係才會遭到收押,因此「一定提出抗告」。1020331 新聞來源: YAHOO新聞 | 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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